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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脚手架坍塌事故敲警钟,自治区、南宁市两级建设部门联合检查南宁工地
检查人员所指之处,外架没有按规定设置连墙件。
来源:南国早报 2015-03-31
南宁市江南区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工地“3·26”脚手架坍塌事故,引起自治区、南宁市建设部门高度重视。事发当天,南宁市要求所有在建工程暂停外架施工,并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生产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复工。3月30日,自治区住建厅、南宁市城乡建委和南宁市建管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南宁市一在建工地外架进行检查,发现该工地正在作业的外架问题不少。对此,检查组责令该工地停工整改
事故追因
违章违规作业酿事故
南宁市建管处主任黄赞告诉记者,据初步调查认定,“3·26”脚手架坍塌事故的原因是:外脚手架架体稳定性构造不到位,在外力作用下失稳造成架体倒塌。按工地脚手架搭设有关规定,每一层脚手架的连墙件设置都有严格要求;外架钢筋杆件结扎处的端头,钢管伸出的长度不能少于10厘米。事故初步调查发现,事发工地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点,大大少于规范要求设置的个数;杆件结扎处的端头,伸出长度也少于10厘米,“而且,外架架体上堆载的东西过多,导致外架摇晃最终坍塌”。
据透露,“3·26”脚手架坍塌事故发生的前一天晚上,工地的项目部还组织了检查,但事故还是发生了,原因究竟在哪里?南宁市城乡建委主任赵红明表示,该事故暴露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违章违规作业等突出问题。
现场检查
发现问题后责令工地停工
30日下午2时50分,自治区住建厅、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宁市城乡建委、南宁市建管处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来到南宁明秀路某楼盘的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在该工地的一栋在建大楼主体内,检查人员发现,外脚手架上散落了一些水泥块等建筑垃圾,而且不少脚手架钢筋杆件的结扎处,钢管伸出的长度有的只有3厘米,有的约7厘米。“光用眼都可以看出,这些杆件的结扎处没有按照规范搭设,存在安全隐患。”
来到楼体的另一层,检查人员发现,该楼层卸料平台底部直接压在外脚手架的钢管上。“按照规范,卸料平台底部与外架钢管必须间隔一定距离。”检查人员说,直接压在钢管上,会增加外架的荷载,再加上作业工人,一旦超过荷载重量,很有可能导致外架坍塌。
当天的检查中,除了外脚手架搭设,检查人员还发现了该项目的临边防护栏等存在问题。为此,检查组责令该工地停工整改。
严管重罚
对违法违规施工“零容忍”
据介绍,“3·26”脚手架坍塌事故已经敲响警钟,但区内不少地方仍有工地在违规施工。对此,主管部门有何举措?
“除了加大检查力度,就是严管重罚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赵红明称,今后的专项整治中,只要发现在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一律要求停工整改,按照上限从重处罚。同时通过采取立案处罚、停止竣工验收、限制承接新的工程任务、实施失信惩戒等方式,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各主管部门、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否则,南宁市城乡建委将对他们进行约谈并通报曝光。
记者获悉,3月30日,自治区住建厅还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要求即日起至4月30日,对全区所有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集中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检查。通过“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严惩违法企业和个人,最大限度地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